本《规程》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一般规定、费用构成、编制依据、编制办法、格式要求、质量管理和有关附件。
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和造价工程师、造价员在承担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时应认真按照本《规程》的有关要求执业和从业(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或行业、地方另有要求的除外),各地方工程造价协会和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各工作委员会可以依据本《规程》对投资估算的咨询成果进行检查。